3月16日,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,3月15日凌晨,天心区发生一起涉嫌聚众斗殴、骚乱事件,涉事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下午 2:28 15日,该局接到辖区一家火锅店门口发生猥亵行为的举报。警方迅速赶到现场,并依法传唤相关人员到公安机关调查。经查,外地张萌萌(男,36岁)、唐萌萌(女,35岁)在公共场所实施猥亵行为,寻衅滋事,严重扰乱社会治安。其行为涉嫌犯罪。目前该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 17日,北京中文(西安)律师事务所谭明涛律师接受九发新闻采访时表示,刑法第293条对寻衅滋事罪的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。本案属于第(4)条“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,对公共场所造成严重滋扰”的情况。火锅店门口是公共场所。两人凌晨实施猥亵行为并引发骚乱,直接引发民众报警、报警。这种行为对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造成实质性、严重扰乱,符合构成犯罪的条件。谭明涛进一步解释,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犯罪主体、主观方面、犯罪目的和客观方面。 犯罪主体:一般主体,即年满16周岁、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刑事责任。主观方面:直接意向性。通常源自“寻求刺激、发泄情绪、表现暴力”等流氓动机。犯罪对象:违法内容主要复杂,基于社会公共秩序问题,可能涉及损害第三方人身、财产权利。客观方面:有法律规定的四种行为之一,且情节“极其恶劣”或“严重”。那么本案中张萌萌和唐萌萌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?谭明涛表示,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,如果构成寻衅滋事罪,基本处罚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考虑到这起事件是两人所为,推测他们很可能是聚集多人作案。如果承认这一点,可能会陷入恶性循环。情况。他表示,最终判决将综合考虑行为人的具体行为、实际造成的危害后果、过去的违法行为以及其认罪悔罪情况。行为人能够积极修复社会关系、认罪认罚的,可以根据司法解释从轻处罚。另一方面,如果造成社会不良影响,可以给予更严厉的处罚。资料来源:Kuhaku 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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